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3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38 号文核准募集,并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原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
方式组织召开了原基金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达宏利中
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由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使用的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用于增强收益目的,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选股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47
七、基金存续......48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0
十、基金的标的指数......62
十一、基金的投资 ......64
十二、基金的业绩 ......77
十三、基金的财产 ......7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80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6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8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9
十九、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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