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关于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参加中国
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协商一致,自2020
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代码: 162213)参与中国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
简称“定投”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银行各交易渠道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已
生效的定投协议,在该日之后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扣款,按照调整后
的费率折扣标准执行。
三、费率优惠标准
通过中国银行各交易渠道签约办理定投业务, 每期扣款的申购费率折扣标
准由目前的6折调整为3折。 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折扣。
四、重要提示
1、 本次费率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020年12月1日
起恢复至6折申购费率折扣标准,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打折
前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产品, 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我司届时将不再另行公
告。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
4、本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
2、 中国银行网址: www.boc.cn;及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及客服电话: 400-
698-8888或010-66555662。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及中国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
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
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
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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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