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2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3月31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56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7,591,213.38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759,121.34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第1次分红
注:-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4月11日
除息日 - 2019年4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4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9年4月1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额,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9年4月16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