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6-11-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泰达荷银首选: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11-06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2006年11月9日起,本公司正在发行募集的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自2006年11月9日起至本基金发行募集期结束之日止,投资者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请见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2006年11月7日起,本基金增加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自2006年11月7日起至本基金发行募集期结束之日止,投资者可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请见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的公告。
鉴于本基金尚处在发行募集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日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代销机构的有关详情:
中国建设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
法定代表人:宁金彪
联系电话:0755-83516094
联系人:高峰
公司网址:www.cc168.com.cn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泰达荷银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ateda.com查询。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