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7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6年3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1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6 年5 月12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44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46
九、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56
十、基金的投资......58
十一、基金的业绩......67
十二、基金的财产......7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71
十四、基金的收益和分配......7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80
十八、风险揭示......84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86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
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五、备查文件......113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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