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7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
2018-12-31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03-27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基金基本情况
项目
数值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1622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05-12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6,929,178.34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6年7月21日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充分挖掘具有较高投资效率的上市公司,兼顾投资优质债券,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手段和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不作主动性资产配置调整,股票及债券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保持在基准比例上下10%的范围内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6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袁静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6577513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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