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3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9月29日起,
中国结算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上述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截至目前,包括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207)、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215)、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16)。 二、调整内容
2017年9月29日前,适用基金场内份额不记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
29日起, 所有深证LOF产品场内份额开始记录持有期,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
均继承持有期。2017年9月29日日终,所有深证LOF产品场内份额的登记日期统一置为2017年9月
29日。2017年9月29日当日发生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成功后份额登记日
期也均置为2017年9月29日。投资者所持适用基金份额的过户日期及持有期以中国结算的实际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调整事项以中国结算的规定为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等对适用基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或发布新的业务规则、指引等,从其最新规定。
(二)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
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咨询。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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