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年2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21号 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s 4
二、释 义 5
三、基金管理 人 8
四、基金托管 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 构 21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 换 51
七、基金的投 资 59
八、基金的业 绩 75
九、基金的财 产 81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82
i '、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88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9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0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91
十五、风险揭示 93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5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7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0
十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6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118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0
二十二、备查文件 120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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