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5-05 07:56:11 股吧网页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5-0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5日起开展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14)
二、适用渠道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直销中心及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按6转人工服务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该业务暂不适用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5月5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T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T<1年 2% 0.5%
赎回费 1年≤T<18个月 1.6% 0.4%
T≥18个月 0% 0%
注: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中归基金财产部分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的赎回费总额的25%。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赎回费率属于“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的情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原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并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赎回申请以及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客服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按6转人工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