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3-11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折算和转换结果的公告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在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即2015年3月9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一、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3月9日,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78082元,据此计算的回报A的折算比例为1.02078082,折算后,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回报A相应增加至1.02078082份,折算前,回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72,039.81份,折算后,回报A对应的持久增利基金份额总额为30,696,961.51份;回报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1357956元,据此计算的回报B的折算比例为1.41357956,回报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回报B相应增加至1.41357956份,折算前,回报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6,540,816.63份,折算后,回报B对应的持久增利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7,147,102.14份。
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回报A、回报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回报A、回报B在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回报A、回报B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回报A、回报B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二、回报A、回报B的转换结果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回报A和回报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回报A、回报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回报A、回报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回报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
转换前的转换前份额净 转换前份额数 转换后的基金 转换后份额数
转换比例
基金份额值(元) (份) 份额 (份)
金鹰持久增利
回报A 1.02078082 30,072,039.81 1.02078082 30,696,961.51
(LOF)
金鹰持久增利
回报B 1.41357956 146,540,816.631.41357956 207,147,102.14
(LOF)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回报A、回报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可于2015年3月11日起(含该日)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
的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6135-88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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