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1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7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1月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1号)和2012年2月13日《关于金鹰持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33号)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名称已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金鹰持久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于2015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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