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1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中小 300A 份额、中小 300B 份额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820 号)和《 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等的有关规定,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包括久兆 300 份额、中小 300A 份额与中小
300B 份额)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之中小 300A 份额、中小 300B 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 《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8]346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 300A 份额
场内简称:中小 300A
交易代码: 150057
(二)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小 300B 份额
场内简称:中小 300B
交易代码: 150058
(三)终止上市日: 2018 年 8 月 6 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8 月 3 日,即在 2018 年 8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4 日期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事项, 并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
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发布了《 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按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
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基金管理人根据
转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 《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8]346 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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