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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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长城基金”)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久兆基金”,包括久兆
300份额、中小300A份额与中小300B份额,基金代码分别为162010、 150057、 150058)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7月5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 转型议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
生效。
根据《 转型议案》 ,长城久兆基金将在履行相应程序、终止上市后转型为长城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代码: 006048)。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须在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长城久兆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转型选择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3日。转型选择期
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中小300A份额、中小300B份额的上市交
易,并进行基金的份额转换。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8月6日(份额转换起始日, T日)将中小300A份额与中小300B份
额转换成久兆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并于2018年8月13日(份额转换基准日, T 5日)将久兆
300份额的场内份额、久兆300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成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
金份额将转登记至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登记机构长城基金,原长城久兆基金份额持有人需
要在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登记机构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后,才能通过
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为“确权”。
长城久兆基金转型为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份额转换基准日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8月10日) 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城久兆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自2018年8月13日起,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
间内均可受理确权业务(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分红的权益登记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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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权受理机构
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为其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 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减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的销售机构作为确权受理机构,并
另行公告。
四、确权业务规则
(一)确权相关事项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