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2 09:06:15 股吧网页版
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18 号文核准募
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5 月 7 日。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在 AA 及以下的信用债券,无法完全规避这类品种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也可能因出现信用违约情形,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2)本基金部分资产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无法完全规避这类品种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也可能因出现信用违约情形,给基金净值带来负面影响和一定波动。3)在本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每次开放 5 至 20 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4)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5)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6)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买卖的流动性风险,及上市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偏离带来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在 A(含)至 AA(含)之间的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 80%。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债券类资产的 20%。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可转换债券、权证,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申购。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在 A(含)至 AA(含)的信用债券,其预期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将高于开放式纯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4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