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9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月4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交易代码:150090)、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万家中创”,其中场内简称“成长分级”,交易代码:16191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成长A份额和万家中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三、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成长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万家中创份额将按1份成长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成长A份额和成长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成长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成长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万家中创份额分配给成长A份额持有人。万家中创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万家中创份额将按1份成长A份额获得新增万家中创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万家中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万家中创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万家中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万家中创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成长A份额和万家中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成长A份额和万家中创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成长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成长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成长A份额的份额数
前
折算前万家中创份额资产净值 ( )/2
创业
后 成长 每份成长份额期末资产净值1.000
=
创业成长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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