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05
1
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在《 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yhfund.com.cn)发布了《银
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银华中证一
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2 层 1216 室
邮政编码: 100044
2
联系人:孟必珍、李乐
联系电话: 010-58073515 010-580735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即在 2016 年 5 月 13 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
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
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
反面复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