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5
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年 11 月 18 日发布《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恒中企 A 份额和恒中企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折算基准
日登记在册的恒中企 A 份额(场内简称:恒中企 A,场内代码:150175)和恒中企 B 份额(场内简称:恒中企 B,场内代码:150176)折算为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场内份额(场内简称:恒生中企,场内代码:161831),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一)恒中企 A 份额和恒中企 B 份额折算为银华恒生中企份额,份额数取整
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并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小数点后第 9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折算前基金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份
份额名称 额数量(份) 名称 额数量(份)
恒中企 A 份 424,895,101.00
额 391,339,081.00 1.085746663 银华恒生中企份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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