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5
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
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 2016 年 12
月 1 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H 股 A 份额(场内简称:H 股 A,
代码:150175)、银华 H 股份额(场内简称:H 股分级,代码:161831) 。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H 股 A 份额和 H 股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
则”进行净值计算,对 H 股 A 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银华 H
股份额将按 1 份 H 股 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H 股 A 份额和 H 股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
对于 H 股 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 H 股 A 份额每个定期折算期间期末
即 11 月 30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 H 股份额分
配给 H 股 A 份额持有人。 银华 H 股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银华 H 股份额将按 1
份 H 股 A 份额获得新增银华 H 股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 H 股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 H 股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 H
股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 H 股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H 股 A 份额和银华 H 股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 H 股
A 份额和银华 H 股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 H 股 A 份额上一定期折算期间应得收
2
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 以下公式中每份 H 股 A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当期定期折
算期末 11 月 30 日的 H 股 A 份额每份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H 股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H 股 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H 股 A 份额的份
额数
H
H
H
H - H -1.0000 0.5 NUM
NAV
NUM
前
银华 股份额 后
银华 股份额 前
银华 股份额
折算前银华 股份额的资产净值 每份 股A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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