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 2019 年 12月 2 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转债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代码:161826)、转债 A 级份额(场内简称:转债 A 级,代码:15014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转债 A 级份额和转债 B 级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
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转债 A 级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10份银华转债份额将按 7 份转债 A 级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转债 A 级份额和转债 B 级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7:3 的比例。
对于转债 A 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转债 A 级份额每个定期份额折算
期间期末即 11 月 30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转债
份额分配给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将按 7 份转债 A 级份额获得新增银华转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转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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