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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3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8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 年 4 月 23 日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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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
交易代码 161823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2,181,153.9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
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主要获取持有期收益,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
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
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
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在封闭期内,主要以久期
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有等为基
本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
杆操作,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为增
强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封
闭期结束后,将更加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将在
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
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
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
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
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
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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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3 1618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9,388,015.39 份 62,793,138.57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 年 1 月 1 日 - 2018 年 3 月 31 日 )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41,666.31 1,483,524.14
2.本期利润 1,686,638.23 1,923,591.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8 0.009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4,469,396.94 64,609,130.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 1.02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
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兴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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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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