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17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依据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份额(基金简称:银华永兴,基金代码:161823)。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大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等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份额(基金简称:永兴债C,基金代码:
161824)。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定于
2016年2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为“银华永兴”,交易代码:161823。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6年2月16日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