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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8 09:09:24 股吧网页版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8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3 月 8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11

重要提示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简称为“银华永兴”,场内简称为“银华永兴 LOF”,基金代码:161823;C 类基金份额简称为“永兴债 C”,基金代码:161824)由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2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93 号文核准募集,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银华永
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转型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份额分级机制等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5:00 起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
于终止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为赎回选择期。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成
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A 类场内简称:银华永兴 LOF,C 类简称:永兴债 C

基金代码 A 类代码:161823,C 类代码:1618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
基金投资目标 主要获取持有期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93 号文核准
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3 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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