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8
LOF各会员单位: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银华永兴纯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刊登了《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
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LOF)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
简称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二十三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所决定银华永兴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证券简称:银华永兴 LOF ,
证券代码: 161823)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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