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
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7月13日发布了《银华中证中票50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护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银华中证中票50(LOF))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441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A类份额:银华50AC类份额:银华50C
交易代码:A类份额:161821C类份额:161822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7年7月18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即在2017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7月11日发布了《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基金财产清算(1)通过《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7年7月1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起生效。
(2)本基金将于2017年7月18日终止申购赎回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17年7月18日起(含
2017年7月18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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