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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8 08:01:46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媒体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发布了《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161821, C 类
份额基金代码: 161822)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即 2017 年 6 月 15 日 15:00 起,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2 层 1216 室
邮政编码: 100044
联系人:孟必珍、李乐
联系电话: 010-58073515
010-580735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 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 6 月 6 日公
告《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即在 2017 年 6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 6 月 6 日公告《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 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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