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0-30
1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1358】 号文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后,本基金如果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A 类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自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进行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 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
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
易系统(网址: www.yhfund.com.cn)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 (十
五)销售机构。
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
名单详见“ (十五)销售机构。
7.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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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
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
称“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
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8.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
上或其他障碍。
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10.本基金按照 1.00 元份额初始面值开展认购。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
种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161821, 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161822。
11.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由利息所转的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其中,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
资产归基金所有;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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