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2018年3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8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修订记录
日期 修改内容
2018年3月28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改部分内容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基金财产保管1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4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9
九、基金收益分配23
十、信息披露24
十一、基金费用26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0
十五、禁止行为32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七、违约责任3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9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2亿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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