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发布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适用其中转为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有关条款,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3,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8日15:00起,至2018年12月2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收件人: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关于终止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8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采取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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