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
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18年6月29日起,调整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华
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812)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1元。
注意事项:
1、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会员单位)对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
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
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各基金场外代理销售机构设置首笔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场外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不包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4、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5、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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