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银华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7 月 1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场内简称 深证 100LOF
基金主代码 161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9,904,179.6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
控制在 4%以内,以实现对深证 100 指数的有效跟踪,分享中国经济
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 100 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
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收益表现,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
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
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
产比例为 5%-1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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