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20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0 号)准予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期间,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分级机制以及变更本基金基金名称、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基金费率和收益分配原则、增加基金自动清盘条款等,并基于上述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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