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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银华300:关于开通机构版网上直销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12-0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机构版网上直销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机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 2011 年 12 月 8 日起,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机构投资者推出网上直销业务,机构投资者可以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委托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1 年 12 月 8 日起。

二、适用机构投资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
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
基金自开通网上直销业务之日起将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设置分红方式、网上委托撤单、账户查询、
现金管理账户等业务。

五、适用费率

1.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业务时,其办理申购的费率享
有 4 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若享有折
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
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申购费率执行。标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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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费率为零的,按照标准申购费率执行。以上费率优惠只限于前端申购交易。
2. 标准申购费率为零的基金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委托方式,转换为非零申购费
率基金的转换费率为 0.6%,但标准申购费率为零的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
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 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执行;
3. 基金认购、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
相关公告执行;
4.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认/申购、赎回最低限额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方式认/申购及赎回银华旗下基金时,认/
申购及赎回的最低限额请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七、操作程序

1. 通过直销中心开通网上委托方式:

(1) 已 在 本 公 司 开 立 账 户 的 机 构 直 销 投 资 者 , 需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yhfund.com.cn),下载并填写《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账户业务申请表》、签署《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服务
协议》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电子签名证书使用
协议》。
(2) 全 新 开 立 账 户 的 机 构 直 销 投 资 者 , 需 要 登 录 银 华 网 站
(www.yhfund.com.cn),下载、填写、并签署全套机构投资者直销
开户资料。
(3) 机构投资者填写完成及签署上述申请材料后,与申请材料中注明的
其它申请文件一起传真至 010-58162951,且邮寄原件至本公司直销
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2 办公楼 15 层 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邮编 100738),由本公司直销中心
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账户及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2. 机构投资者被告知开通网上直销业务后,可登录本公司机构网上直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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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操作。

八、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机构网上直销业务规则》、《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名证书使用协议》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内容等文件。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网 址 :
https://trade.yh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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