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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8
关于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或“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可转债债券(场内简称:转债基金)
基金代码: 1617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 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截至2021年3月1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形。
若截至2021年4月1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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