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1
关于招商沪深 30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
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 30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沪深 300 高贝塔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 12 月 15 日(遇节假日顺
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塔 A,交易代
码:150145)、招商 300 高贝塔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分级,基金代码:16171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
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招
商 300 高贝塔份额将按 1 份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
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和招商 300 高贝塔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对于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每个会计年
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 300 高贝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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