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4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13日《关于核准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6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A、双债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从基金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来看,双债增强A持有人为约定收益率,表现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双债增强B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纯债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在募集期内,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其中,双债增强A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双债增强A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双债增强B将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发售的双债增强B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发售的双债增强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投资者在认购双债增强A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场外认购双债增强B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场内认购双债增强B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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