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
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
〔2010〕1244 号文核准募集的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
基金”)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4 层中信公证处 405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即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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