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
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
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1244 号文核准募
集的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
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4 层中信公证处 405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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