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2-03 07:34:39 股吧网页版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3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2 月 3 日

一、 重要提示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10 年 9 月 9 日《关于核准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1244 号)核准公开募集,自 2011 年 2 月 11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

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刊登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 日陆续刊登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