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8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五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内容包括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调整基金份额结构、降低费用标准等事项。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2016年7月29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型实施之日起,《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同时生效,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7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7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2号)的同意,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终止上市日为2018年1月8日。本基金于2018年1月8日终止上市并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月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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