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3
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终
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规则》 、 《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和《 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等的有关规定,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
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8]2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
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终止上市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 LOF)
场内简称:融通农业
交易代码: 161630
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 2018 年 1 月 8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5 日,即在 2018 年 1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本基金将自 2018 年 1 月 8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终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基金转换和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信息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融通中证
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公司
网站( www.rtfund.com)及指定媒介发布了《 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财产清算
( 1)通过《 关于终止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生效。
( 2)自 2018 年 1 月 8 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
管、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自 2018 年 1 月 8 日起,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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