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7
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开放赎回业务期间通福B(150160)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10日生效,生效之日起3
年内,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1626,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划分为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福分级债券A;基金代码:161627,
以下简称“通福A”)、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B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福分级债券B;场内简称:
通福B;基金代码:150160)两级份额,两级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之通福A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通福
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6年12月9日为通福A的第六个开放日,也即最
后一个开放日。该开放日仅办理通福A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办理通福A份额的申购业务。未赎回通福A份额的投资者,
其持有的通福A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2016年12月12日)日终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通福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通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在每个开
放日重新设定一次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公告。
在通福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6年12月9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定通福A的年收益率,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计算公式如下:
通福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5%(含)到2%(含)。最后一个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
即2016年12月10日(含)至2016年12月12日(含)的期间适用的利差为2%。
目前,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如果2016年12月9日执行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仍为1.5%,则
在通福A最后一个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即2016年12月10日(含)至
2016年12月12日(含)的期间内,通福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3.5%。
若2016年12月9日执行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有所变动,则通福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按上述方
式进行调整,通福B份额的收益分配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2、通福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为0.086416381:1。本次通福A份额开放赎回结
束后,通福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通福B的份额余额。通福A开放赎回将使通福A的规模缩减,从而引
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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