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关于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内容包括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自表决通过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2 月 9 日起,《融通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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