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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2 14:33:16 股吧网页版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2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七月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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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关于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内容包括融
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表决通过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
效,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
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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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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