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通基金”)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
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
上述销售机构开始代理销售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一、代理销售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161622)/B 类(161623)。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53;网站: www.htsec.com;
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网站: www.qszq.com;
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网站:
www.swhysc.com.cn;
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网站: www.hazq.com;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网站: www.essence.com.cn;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网站: www.95579.com;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网站: www.ebscn.com;
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网站: www.gjzq.com.cn;
9. 融通基金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0755-26948088;网站:
www.rtfund.com。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
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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