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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
开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15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3 日 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
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议案")。
2015 年 12 月 14 日,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
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
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3,014,452.99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72.1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13,014,452.99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
额的 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代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经本基金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
费 5 万元,公证费 3 万元,合计为 8 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因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正式实施转型日为 2016 年 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
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融通汇财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修
订了《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
更注册,修订后的文件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生效,自该日起《融通七天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转型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 将融通七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为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 转型基准日
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转型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原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代码:
161622)和 B 类份额(代码:161623),基金管理人将为份额持有人计算其持
有的基金资产及未结转收益,按照 1.00 元的面值折算为相应的融通汇财宝货币
市场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本基金转型前为短期理财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转型后为货币市场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转型期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
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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