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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8 09:36:07 股吧网页版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8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8]1284号文核准公开发售。核准日期为2008年11月14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2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有关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5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49

九、基金的投资 ...... 62

十 基金的业绩 ......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75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7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9

十七、风险揭示 ...... 85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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