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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08:51:39 股吧网页版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3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版本 修改后《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 言 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融通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上,特订立《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或“《基金合同》”)。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释 义 释 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招募说明书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 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 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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