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6
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9月7日《关于同意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83号)文核准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5年8月7日发布公告,根据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动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名称由原“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基金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36
九、基金的投资......47
十、基金的业绩......58
十一、基金的财产......5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64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6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8
十七、风险揭示......73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7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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