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31
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3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4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4
四、基金资产保管 ...... 5
五、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7
六、交易安排 ...... 9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10
八、基金收益分配 ...... 13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 14
十、信息披露 ...... 15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15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15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 15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17
十五、禁止行为......18
十六、违约责任......19
十七、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 19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