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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11 08:37:15 股吧网页版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二十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1

  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二十一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融通巨潮 1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16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5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截止收益 -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巨潮 100 指数 A/B 融通巨潮 100 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607 004874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161607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161657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元

截止基准 1.267 1.266
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
57,814,505.68 18,172.8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79 2.09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 1 次,但若成立不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
2、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基金若存在以前年度
未弥补亏损,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
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场内) 2018 年 1 月 1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的
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8 年 1 月 15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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